基本醫療保險職工參保登記
发布日期:2023-04-25 11:06:25浏览次数: 来源:区台办 字体:[ ]

一、受理櫃檯

洞頭區政務服務中心“臺事通”櫃檯

二、申請對象

單位或個人

三、審批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五條。

四、申請條件

行政區域內依法成立的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的職工。

五、申請材料

1.《社會保險職工增減表》原件一份,出具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可。

六、辦事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辦結—送達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八、辦事時限

即辦

相關部門服務專線:0577-63485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