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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区:
经区人民医院(区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党委研究,报局党委研究决定:
泮海境同志任霓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霓屿院区)副主任(主持工作);
李艳艳同志任北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北岙院区)副主任,免去其东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瑞标同志任北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北岙院区)副主任,免去其霓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唐海君同志任东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东屏院区)副主任,免去其鹿西乡卫生院(区人民医院鹿西院区)院长职务;
苏莉娜同志任东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东屏院区)副主任,免去其元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卓君同志元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元觉院区)副主任;免去其鹿西乡卫生院(区人民医院鹿西院区)副院长职务;
陈威同志任元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元觉院区)副主任;
陈志国同志任霓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霓屿院区)副主任;
卓思恩同志任鹿西乡卫生院(区人民医院鹿西院区)副院长。
免去陈寿标同志霓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霓屿院区)主任职务;
免去叶丽仪同志北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叶春德同志北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根据洞委办发〔2017〕27号文件规定,泮海境、陈威、陈志国、卓思恩等同志的任职实行聘任制,聘期两年。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区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