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度城镇燃气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2 11:34:5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84/2023-57155
  • 文号:
  • 洞综执〔2023〕12号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18
  • 有效性:
  • 有效

局属执法中队、各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为认真落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安全运行工作部署,推进城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2023年度城镇燃气管理重点工作》(温综法发〔2023〕16 号)、《2023年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考核细则》(温城运安委办〔2023〕3 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各执法中队2023年度城镇燃气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一、突出全覆盖,落实监管责任

各执法中队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责任,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整治行动,进一步抓好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

1.落实城镇燃气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各中队运用浙政钉城市运行安全检查工具,每个月要对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站,按照《城镇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标准》(DB33/T1211-2020)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涉嫌违法行为的,予以立案查处。

    2.督促城镇燃气企业经常性自查。督促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站,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记录归档保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

    3.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应急演练。亚运会前,各中队要督促燃气供应站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工作,并对企业演练情况进行汇总存档。

4.推进非居民燃气用户报警器安装。各中队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定,持续推进非居民燃气用户的燃气泄漏报警器规范安装,选用认证合格的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位置、适用气种应符合要求,并保持有效使用,联动紧急切断阀

,确保安装和有效使用 100%。

5.推进燃气金属波纹软管更换。加大金属波纹软管更换推进力度,督促送气工把软管更换纳入入户安检内容,确保非居民用户100%更换金属软管。

二、突出全链条,实现闭环管理

各执法中队要紧扣“站、瓶、车、人”四个关键要素,构建安全风险闭环管控机制,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推进行业平安建设。

1.落实“一瓶一码”。各中队要督促辖区内燃气供应站和送气工,严格落实实名制登记。

2.建立“一车一档”。各中队要对辖区内送气工车辆建立车辆档案,实行定人定车定区域管理,明确禁限行区域。

3.落实“一核一验”。依托市瓶装燃气信息化监管平台,对接省电信燃气统一监管库平台,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开展气瓶核验应用,确保各环节数据与省平台核验。

三、突出全方位,强化燃气执法

各执法中队要深刻吸取各地燃气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切实将燃气执法工作作为综合执法系统安全生产的核心内容,盯紧燃气违法行为高发领域,做到应查尽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提高办案数量。

1.强化燃气行业“打非治违”。执法指导科室要做好燃气执法指导,重点查处无证或超许可经营、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存放气瓶、给无证单位提供气源、瓶装燃气销售实名制登记未落实、违法倒罐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瓶装燃气经营者未查验并登记购买者身份信息的行为,严格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进行处罚。

2.强化违法用气行为处罚。重点查处在地下室、半地下室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或储存燃气、餐饮用户未规范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擅自拆、改、迁、装燃气管道和设施进行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装修装饰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未规范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进行处罚。

3.强化管道燃气设施保护。紧盯市政建设、电力上改下、绿化工程、老旧小区改造、污水零直排整治等易出现赶工期的施工项目,严格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压紧压实建设、施工、燃气企业等各方主体责任,从严查处第三方违规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设施、未制定燃气管道保护方案等违法行为。

4.强化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各相关科室、中队要结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横幅等载体,对燃气使用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广而告之,提高安全用气意识。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