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公共服务 招聘考录

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第二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拟聘用人员公示(三)

发布日期:2023-05-23 17:35:26 浏览次数: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字体:[ ]

根据《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毕业院校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 法院

司法辅助员0102

 

丽水学院

旅游管理

本科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 检察院

驾驶员

0201

吴茗润

浙江广厦建设 职业技术学院

装潢艺术设计

大专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综合执法协管员0901

金玲玲

嘉兴南洋职业 技术学院

商务英语

大专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元觉街道办事处

综合执法协管员1902

彭燕君

宁波职业技术 学院

经济管理

大专

1.公示时间从2023523日起到2023525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3489769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2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