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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财农〔2023〕79号
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33号)、《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23〕11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将2023年第二批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予以下达:
一、确定面积
按2023年实际粮食播种面积给予补贴,全区经核定实际粮食播种面积9219.0304亩,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亩1.3125元。
二、明确方式
各有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农户姓名、身份证、账户、粮食播种面积等有关数据以村为单位确实核实,并根据公示无异议后的粮食播种面积计算每户的补贴金额录入一键达系统,由区农业农村局通过“一键达”系统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农户账户。
三、加强领导
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宣传,认真做好有关数据统计、报送核查工作,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对虚报种粮面积、骗取补贴资金等问题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乡镇名称 | 受补户数 (户) | 补贴耕地面积(亩) | 补贴金额 (元) | 备注 |
北岙街道 | 2443 | 937.9294 | 1231.04 | |
大门镇 | 5244 | 5558.59 | 7295.65 | |
东屏街道 | 2028 | 822.788 | 1079.91 | |
霓屿街道 | 2335 | 1219.46 | 1600.55 | |
元觉街道 | 1388 | 232.46 | 305.11 | |
鹿西乡 | 476 | 447.803 | 587.74 | |
合计 | 13914 | 9219.0304 | 12100 |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办公室 | 2023年6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