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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173号)以及《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2〕116号),经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前期联合筛选研究,结合我区财政实际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拟对以下项目给予补助,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5日—6月28日
举报电话:区发改局海洋经济发展服务中心59388583
区财政局经济建设科63387932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拟补助金额 | 项目单位 |
1 | 社会民生项目 | 47600 | 2500 | 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2 | 状元南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160000 | 2000 | 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3 | 洞头区南片交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 135500 | 1000 | 区交运局 |
4 | S211安吉至洞头公路洞头霓屿至北岙段工程 | 206878 | 1700 | 区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5 | 洞头粮食储备中心库及配套建设工程 | 10967 | 300 | 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6 | 其他(温州洞头海域海岛发展战略规划、“一县一策”及五年行动方案、“十四五”中期评估报告、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试点及最佳实践、“十五五”前期课题等相关规划课题编制) | - | 508 | 区发改局 |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