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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季度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序号 | 重点工作 | 主要目标 | 完成情况 | 下步计划 |
1 | 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集成改革 | 整合各方资源,切实助力低收入群体有效增收,助力共同富裕。 | 完成一类低收入家庭入户调查,明确帮扶需求;完成第一批二类对象预警处置;明确2023年度工作要点;召开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工作部署会。 | 完成区级助联体提升改造和2家镇街级助联体服务站建设,并投入实体化运营;累计帮扶服务不少于1000人。 |
2 | 社会救助综合治理 | 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进退有序。 | 启动全区困难群众复核年审工作,完成社会救助全流程绩效管理应用平台开发终验,启动线上复核审批监管。 | 组织社会救助专项培训,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提标工作;启动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开展救助领域专项督查。 |
3 | 未成年人保护 | 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重点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督管理,切实减少涉未成年人案件发生。 | 组织召开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体会议;组织全区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印发护苗专刊 | 完成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调标工作;联合部门不定期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督查;开展未保主题宣传活动。 |
4 |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 恢复区中心敬老院项目建设;完成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老年食堂改造提升点位选址并进行设计;开展养老护理员和家庭照护者报名;布置康养联合体建设工作。 | 开展养老护理员和家庭照护者培训;完成康养联合体建设;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老年食堂改造提升。 |
5 | 省市区三级民生实事 | 根据省市区民生实事工作要求,完成相应建设任务。 | 布置各街道(乡镇)民生时候工作任务,完成民生实事项目点位选址并进行设计;完成75户孤寡老人家庭安装“一键呼叫”设备。 | 完成4家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配备智能服务终端配置;新增持证护理员8人;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30张。 |
6 | 老年友好城市创建 | 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部门资源整合,打造老年友好城市。 | 完成方案设计并开始建设。 | 指导街镇和村社进行老年人友好城市创建。 |
7 | 社区综合服务水平提升 | 加强民政系统社区服务资源、服务阵地、服务场景集聚,打造一批具有标志性的社区服务阵地,推进“共享社、幸福里”建设,提升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 做好全区村社资源的排摸,举办一场“邻里节”活动,修订清廉村居建设指数,下发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通知 | 开展省级引领型农村社区和市级完善型农村社区推荐上报,启动全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培训事宜。 |
8 | 社会组织培优 | 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社会组织培育扶持、综合监管、作用发挥、红社领航4大工程,促进社会组织在参与疫情防控、助力乡村振兴、协同基层治理中积极发挥作用。 | 下发关于《温州市洞头区社会组织评估奖励办法》,组织开展“我为海上花园添光彩”优秀社会组织项目评选活动。落实第三方审计启动社会组织双随机检查。 | 完成全区首家社会发展基金会登记,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评选4A级以上社会组织6家以上。引导全区社会组织开展“红色惠民”行动,开展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等活动10场以上,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活跃度。 |
9 | 慈善助力共同富裕 | 推动全民参与慈善捐赠行为,擦亮“兰小草”慈善金名片,打造慈善活动矩阵。 | 启动我区“慈善一日捐”活动,完成慈善共富积分统计兑换事宜。 | 结合520公益活动日,上线兰小草”银龄助养项目互联网募捐项目,发送全区人士积极参与。完成社区发展基金注册登记,并同步认定为慈善组织。 |
10 | 社会工作提质增效 | 提升各街道(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运营质量和成效,多部门联合组织发动社会工作人员踊跃参加2023年国家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落实考前辅导、考试奖补政策。 | 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发送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组织开展社工主题宣传活动。 | 启动社工督导培训,指导全区各街道(乡镇)社工站规范化运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工考试考前培训,发动专职社区工作者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