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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对梳理出来的现有存量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继续有效、废止、宣布失效、拟修改的初步清理意见,现向全社会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
从即日起至6月14日止,社会各界请通过OA、来电、传真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单位,我们将认真对待、妥善处置每一条意见和建议,并切实加以改进。
感谢您对大门镇人民政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0577-63458205、15158555106
传 真:0577-63458002
征求意见箱: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洞头区大门镇青岙路55号和欣家园9号楼)
附件:大门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初步清理意见表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5日
大门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初步清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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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未纳入清理结果公布范围的文件,不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