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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6 16:05:14 浏览次数: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字体:[ ]

有关考生:

根据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369日(周9时至12时在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岙街道人民16号)6楼进行,采取各招聘单位现场设摊、现场收取考生材料、集中材料交叉复审的方式进行。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温州(洞头)户籍人员报考面向温州(洞头)岗位的,若属当地生源的,须提供户口迁出、注销记录;父母一方为洞头区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配偶为洞头区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和结婚证。

报考区委机要技术服务中心、区保密技术服务中心、区纪检监察后勤保障中心岗位区巡察工作保障服务中心岗位(职位代码:0101、0201、0501、0701、0702)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开具的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党组织关系证明

报考区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岗位(职位代码:1703)的,须提供退伍证,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海防巡逻排现役2年以上女民兵参加报考须提供女子连现役证明。

报考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岗位(职位代码:2401)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机关事业人员、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考虑到实际情况,资格复审可以委托他人代审,但需提供复审委托书。

五、其他事项届时在洞头区政府网发布。

 

    附资格复审委托书资格复审委托书.docx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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