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 | 招聘考录 |
根据《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岗位
以下职位的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2,招聘计划予以核减取消。
序号 | 招聘单位 | 职位 | 计划数 | 报名人数 | 核减后 计划数 |
1 | 区人民医院 | 麻醉科医师 | 1 | 0 | 0 |
2 | 放射科医师 | 1 | 0 | 0 | |
3 | 心电图医师 | 1 | 0 | 0 | |
4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临床医师1 | 2 | 0 | 0 |
二、笔试通知
1.考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上午9:00-10:30。
2.考试地点:洞头区实验小学(北岙街道海虹路2号)
3.注意事项:考生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