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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经研究,现拟为郭丁先同志申报个人三等功,为甘立康同志、唐文君同志、李顺华同志、周太平同志申报个人嘉奖进行公示。
简要情况:
一、郭丁先,男,1969年9月出生,身份证号:330322*********81X,籍贯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浙洞渔02932船长。
2022年2月17日,郭丁先在出海航行过程中接收到浙洞渔02938船体倾斜下沉的紧急救援信号,不顾海上天气恶劣 ,及时返航施展救援,成功在大风大浪天气下,历时一小时在李顺华、唐文君、甘立康、周太平等船员协助下救起所有7名浙洞渔02938船落水船员,并且当天下午将落水船员安全送至洞头东沙渔港。
2022年7月26日,洞头区公安分局确认郭丁先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
二、甘立康,男,1968年1月出生,身份证号:510921*********250,籍贯四川大英,浙洞渔02932船员。
2022年2月17日,浙洞渔02932渔船在出海航行过程中接收到浙洞渔02938船体倾斜下沉的紧急救援信号,不顾海上天气恶劣 ,及时返航施展救援,成功在大风大浪天气下,历时一小时协助船长郭丁先救起所有7名浙洞渔02938船落水船员,并且当天下午将落水船员安全送至洞头东沙渔港。
2022年7月26日,洞头区公安分局确认甘立康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
三、李顺华,男,1971年6月出生,身份证号:522421*********011,籍贯贵州毕节,浙洞渔02932船员。
2022年2月17日,浙洞渔02932渔船在出海航行过程中接收到浙洞渔02938船体倾斜下沉的紧急救援信号,不顾海上天气恶劣 ,及时返航施展救援,成功在大风大浪天气下,历时一小时协助船长郭丁先救起所有7名浙洞渔02938船落水船员,并且当天下午将落水船员安全送至洞头东沙渔港。
2022年7月26日,洞头区公安分局确认李顺华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
四、唐文君,男,1971年3月出生,身份证号:511022*********315,籍贯四川乐至,浙洞渔02932船员。
2022年2月17日,浙洞渔02932渔船在出海航行过程中接收到浙洞渔02938船体倾斜下沉的紧急救援信号,不顾海上天气恶劣 ,及时返航施展救援,成功在大风大浪天气下,历时一小时协助船长郭丁先救起所有7名浙洞渔02938船落水船员,并且当天下午将落水船员安全送至洞头东沙渔港。
2022年7月26日,洞头区公安分局确认唐文君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
五、周太平,男,1976年9月出生,身份证号:511022*********55X,籍贯四川乐至,浙洞渔02932船员。
2022年2月17日,浙洞渔02932渔船在出海航行过程中接收到浙洞渔02938船体倾斜下沉的紧急救援信号,不顾海上天气恶劣 ,及时返航施展救援,成功在大风大浪天气下,历时一小时协助船长郭丁先救起所有7名浙洞渔02938船落水船员,并且当天下午将落水船员安全送至洞头东沙渔港。
2022年7月26日,洞头区公安分局确认周太平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
本次公示时间自2023年7月14日至7月20日。公示期间请各街道、部门和广大群众对公示对象进行监督和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向区府办反应(电话:0577-63366067)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