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决定:
叶杰君为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叶林林为温州市洞头国有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3日
主送: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级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