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 | 招聘考录 |
根据《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第三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历 |
温州市洞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辅助管理员 | 吴雯慧 | 女 |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本科 |
温州市洞头区市民活动中心 | 辅助管理员 | 陈格格 | 女 | 闽南理工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本科 |
温州市洞头城发矿业有限公司 | 工程管理 | 林军厂 | 男 | 大连理工大学 | 水利水电工程 | 本科 |
综合管理 | 陈诗谣 | 女 |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文秘 | 大专 |
1.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27日起到2023年7月29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3489769。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