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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洞委法办发〔2023〕18号)文件要求,现将《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8月11日
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一)
——行政规范性文件(参考)
定义 | 指除政府规章外,由我局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具体示例 |
1 | 公共服务类 | 例如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文艺院团管理,全区旅游演艺的创作与演出,文化、旅游、体育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文化、旅游、体育重点惠民项目等方面的文件。 |
2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类 | 例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等方面的文件。 |
3 | 资源开发类 | 例如全区文化和旅游规划、保护和利用,文化、旅游、体育系统项目立项、规划、设计与组织实施等方面的文件。 |
4 | 产业发展类 | 例如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培育和结构优化升级,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融合,新型业态发展等方面的文件。 |
5 | 市场管理类 | 例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精神文明、信用体系建设、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场所、服务、设施、产品业态的行业标准、服务品质提升等方面的文件。 |
6 | 对外合作类文件 | 例如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大型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对外及对港澳台宣传推广等方面的文件。 |
7 | 执法指导监督类 | 例如全区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文化、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文件。 |
8 | 文件清理类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9 | 其他类文件 | 其他符合《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二)
——重大行政决策(参考)
定义 | 指由我局依照法定权限、程序作出,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体育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直接关系相关群体切身利益,对社会各方面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实施或者调整。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具体示例 |
1 | 制定文化、旅游、体育领域有关文艺精品创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1)制定有关文艺精品创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旅游体育服务、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有关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社会治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管理服务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2 | 制定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体育业发展方面的重要规划 | (1)各类文化、旅游、体育重要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改方案; (2)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区域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布局规划的编制和修改方案。 |
3 | 制定开发利用、保护文化和旅游领域重要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1)文化和旅游领域重要自然资源包括适宜开发文化和旅游项目的土地、森林、海洋、滩涂、水域等各类重要自然资源; (2)文化和旅游领域重要文化资源包括特色景观以及各类博物馆、图书馆等各类重要文化资源。 |
4 | 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 (1)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2)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 (3)非政府投资但需经审批并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 |
5 | 其他重大决策 | 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事项,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配置事项。 |
备注 | 机关内部人事、财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等事项不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出台的实施性政策措施可不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三)
——合同(参考)
定义 | 我局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以及民事经济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所订立的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的合同管理工作。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具体示例 |
1 | 国有资产管理合同 | 例如我局及下属单位所属房屋出租合同 |
2 | 政府采购合同 | 例如我局及下属单位因采购物资、设备、服务等需要签订的合同 |
3 | 劳动合同 | 例如我局及下属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
4 | 科研、课题合同 | 例如我局及下属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文化、旅游、体育科研项目、调研课题服务合同 |
5 | 与有关单位签署的合同意向书、协议书 | 例如我局及下属单位和社会资本合作协议、框架合作性协议 |
6 | 其他 | 例如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等的赠与合同等 |
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四)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参考)
说明 | 1.我局行政执法决定,是指以我局名义作出的各类行政执法决定,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执法决定:(一)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应组织听证的;(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或者争议较大的;(三)行政执法事项疑难、复杂的;(四)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具体示例 |
1 | 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应组织听证的 | 符合《浙江省实施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 较大数额(价值)标准》的决定 |
2 |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或者争议较大的 | 符合相应情形的案件处置 |
3 | 行政执法事项疑难、复杂的 | 符合相应情形的案件处置 |
4 |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