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4 17:55:4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8/2023-58161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 08- 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各科室、各司法所,各法律服务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张环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灵昆司法所副所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霓屿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刘宗宗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东屏司法所所长;

卓桂林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霓屿司法所副所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东屏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根据洞委办发〔2017〕27号文件规定,以上人员的任职实行聘任制,聘期两年。 

免去赵军军同志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灵昆司法所所长职务。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党组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