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司法所,各法律服务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张环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灵昆司法所副所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霓屿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刘宗宗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东屏司法所所长;
卓桂林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霓屿司法所副所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东屏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根据洞委办发〔2017〕27号文件规定,以上人员的任职实行聘任制,聘期两年。
免去赵军军同志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灵昆司法所所长职务。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党组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