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确保下阶段安置择岗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双考”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准考证号 | 档案分(60%) | 考试分(40%) | 综合分 |
1 | 203000100319 | 77.4 | 47.5 | 65.44 |
2 | 203000100317 | 64.85 | 47 | 57.71 |
3 | 203000100318 | 42.55 | 49 | 45.13 |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和来访等形式,书面或口头向温州市洞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公示结果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提倡署上本人真实姓名。
2.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14日起至8月19日止。
反映问题联系电话(传真):0577-63360627。地址:洞头区北岙街道人民路16号。
温州市洞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