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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温州市洞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对现行由温州市洞头区文广旅体局主办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本通知自2023年9月3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8月3日
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印发 |
附件 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发文号 | 编号 |
1 | 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区文广旅体局小额采购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洞文广旅体〔2020〕12号 | CDTD66-2020-0002 |
2 | 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 洞文广旅体〔2021〕19号 | CDTD66-2021-0002 |
附件 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发文号 | 编号 |
1 | 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等3部门关于深化酒店(宾馆)和民宿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排查工作的通知 | 洞文广旅体〔2020〕4号 | CDTD66-2020-0001 |
2 | 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文旅市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 洞文广旅体〔2021〕1号 | CDTD66-2021-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