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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4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为落实好2021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资金分配发放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洞头区2021年度第二批141艘符合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的对象和补贴金额(合计9993798.54元)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9月18日起5个工作日,原9月11日公示同时作废。
监督电话: 0577-59386762
附件:洞头区2021年度第二批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公示表(以此为准).xls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