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8 10:13:1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20/2023-59750
  • 文号:
  • 洞应急〔2023〕24号
  • 阅读版: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8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码:
  • CDTD01-2023-0001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温州市洞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洞政发〔2019〕23号)的要求,我局对2022年12月31号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继续有效的文件5件,宣布失效的文件3件。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8日起施行。(具体请下载阅读版)


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