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洞头区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全面落实融入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7 19:39:2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1/2023-58635
  • 文号:
  • 洞政发〔2023〕13号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外事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30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洞头区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全面落实融入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区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               

 


洞头区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全面落实融入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省、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省、市“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大力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级,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强区,为我区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海上花园提供强劲动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方向,通过五年行动,以强有力的举措加速集聚创新要素,不断激发科创活力,深耕厚植科创生态,促进全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2027年,力争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3.4%以上,达到全市前列。实现区域科技创新指数达到160以上,科技进步综合评价位次实现“进等升位”,跃居全省前40位。

——高能级平台体系加快完善。不断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争取建成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1家,市级重点实验室1家,新型研发机构1家,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到209人年以上,达到全市前3水平。

——重大科研成果加快涌现。到2027年“尖兵”“领雁”立项7项以上,市“揭榜挂帅”立项10项以上,获得省科技进步奖2项以上,取得科学技术攻关重大标志性成果。

——高新技术产业整体实力提升。到2027年,全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年均增速达到2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0%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提升2.3个百分点,高新产业各项指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人才创新生态。到2027年,引进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孵化面积超6万平方米,技术交易总额超8亿元。

九大重点科技创新指标

序号

重点指标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1

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2.43

2.63

2.83

3.0

3.2

3.4

2

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人年)

144

157

170

183

196

209

3

规上工业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

1.5

1.8

2.3

2.8

3.3

3.8

4

高新技术企业累计数(家)

22

24

26

28

31

34

5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数(家)

82

94

106

118

130

142

6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

42

47

52

57

62

70

7

技术交易额(亿元)

2.4

4

5

6

7

8

8

年新增孵化器(众创空间)孵化场地面积(万平方米)

1

1

1

1

1

1

9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速(%)

101.5

15

30

20

20

20

二、重点任务

以强化战略科技力量为引领,以全面提升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支撑力为核心,全面落实省、市“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六大抓手”,推动9大重点科技创新指标实现新突破,加速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级。

(一)建设科技创新平台(载体),打造创新驱动新引擎

1.提升全区创新能级。近期:谋划打造新型实验室,根据市、区重大战略需求,引导运达、青山、格林美等企业牵头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初步形成风电、新能源材料等领域高水平重点实验室体系,支持金风科技在洞头打造区域性的重要海洋能源开发创新基地。中期:集聚一批高层次人才团队,打造绿色能源、新能源材料创新高地。积极探索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厦门大学、浙江海洋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院校在洞头建立海洋领域高能级创新平台研究院,培育在海洋生物科技、海洋智能装备等领域实现单点突破、具备国内领先水平的新型研发机构。到2027年,建成市级重点实验室1家,新型研发机构1家,实现基础研究引领能力、新型研发机构支撑能力、成果转化能力和人才集聚能力四方面提升,完成创新资源统筹协调机制,基本形成创新生态圈。(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相关院校)

2.着力构建大孵化器集群体系。实施科技大孵化器集群建设,加快海洋生物科技示范孵化基地建设,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全链条孵化体系。通过推进孵化空间拓展提质、专业运营机构招引、人才项目双招双引、基金政策体系优化、创新创业氛围营造等行动,加快推进科研项目、创新人才招引集聚,激发创新创业主体活力。到2027年,累计建成孵化器面积达6万m2以上入孵企业60家以上,培育高水平创新团队3个以上,落地实施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2个以上,创成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并达到市示范孵化基地要求。(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3.力促大院名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立足区域特色产业,支持企业与大院名校合作共建技术转移转化中心,以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目标,依托高校院所优势科创资源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服务洞头产业高质量发展。探索先用后转机制,鼓励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企业通过技术交易在洞头实现技术转移转化项目产业化。到2027年,创成大院名校技术转移中心6家,实现年度技术交易额达8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二)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催生供给侧改革新动能

4.深化实施科技项目攻关。围绕区域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实施一批区级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积极进区内企业参与省“尖兵”“领雁”、市重大项目“揭榜挂帅”,大力支持科创平台、重点企业向国家、省、市级争取科研攻关项目立项,区级予以科技研发经费支持。争取每年谋划项目纳入省“尖兵”“领雁”榜单2项以上,列入省“尖兵”“领雁”立项1项以上,市“揭榜挂帅”立项1项以上2027年“尖兵”“领雁”立项不少于7项,市“揭榜挂帅”立项不少于10项。(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5.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深化新一轮传统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突出海洋经济产业引领和培育并重,以置换出来的产业空间协同开展招大引强。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平台,抓好温州新能源电池材料制造、洞头风电零碳产业园和海工装备制造基地等百亿项目落地,依托洞头小门岛分散式风电、大门西侧海域滩涂光伏等项目落地,带动新能源新材料制造业上下游配套智能产业链区域化协同发展,推动能源技术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优化电子电器园、总部经济园、海洋生物科技示范孵化基地等现有平台,以零碳产业集聚区作为新增平台,争取集聚一批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企业,奠定数字产业平台发展基础。到2027年,争取形成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聚区,规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45万元/人,累计完成制造业投资5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各街道〈乡镇〉)

6.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近期:深入实施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两清零、一提升”行动,鼓励企业按照“五有”标准,自建研发中心、设计中心等各类研发机构,实现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研发机构设置率动态清零。中期:引导高新技术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在外设立研发机构,重点支持诚意药业创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金源、迪特等企业自建或与高校院所联合组建省级企业研究院,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到2027年,力争新增企业研究院3家以上,省级企业技术研究中心4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达到80%以上、研发机构设置率达到55%以上。(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7.加快培育发展新兴产业集群。近期:加快向海洋生物科技研发领域拓展,依托诚意药业“超级鱼油”“蝉花虫草产业”等项目,着力打造生命健康产业生态圈。推动运达风电公司“先进储能装备制造项目”、金风科技公司“深远海海上风电海工装备制造基地项目”落地建成,构建海洋能源产业版图。中期:加快发展新型化工和新材料产业,加速信息技术赋能,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引进、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27年,全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年均增速达到20%以上,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各街道〈乡镇〉)

(三)培育企业创新主体,厚植创新发展新优势

8.培育科技领军企业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新“双倍增”“双迈进”计划、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着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细分领域“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企业。到2027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2家以上,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60家以上,省科技型中小企业60家以上,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1家,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力争达到70家,力争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20家。(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9.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招引。结合我区产业发展现状,小门西、状元南片等重点板块的招商引力,加快推进生命健康产业园、风电零碳产业园低碳产业园的建设加大创新型企业引进和培育力度,持续壮大区域创新型企业群体规模。在项目评估机制中将研发投入等创新指数纳入,以点带面推动发展潜力好的高新技术大项目、创新型企业落地。充分发挥科技孵化基地连接技术创新源头优势,引进一批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到2027年,通过招商引进、孵化培育,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家以上,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5家以上。(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四)强化创新人才支撑,激发创新发展新活力

10.强化高端人才引进培育。加强人才政策评估优化,探索建立协同引才机制,深化与大院名校、引才中介的合作力度,创新引才方式,拓展引才渠道,加快引聚一批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外国高端人才和专业人才。支持鼓励区内重点企业在上海、杭州等地入驻“人才科创飞地”,“借地”引进高层次人才。深化“院士温州行”活动,全力承接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的“溢出效应”。到2027年,建设博士创新工作站累计10个以上,力争引进国家和省级引才计划2人以上。(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区科协,各街道〈乡镇〉)

11.实施青年人才集聚行动。大力实施“面向未来”青年人才集聚计划,推出“扬帆护航”“创业赋能”“海纳英才”“伯乐荐才”“揽才激励”“家燕归巢”“安居保障”“乐享百岛”等青年人才八大行动。持续开展“510+”计划提升行动,充分发挥驻外招商引智组作用,深化“一城一高校”巡回招聘会等系列活动,积搭建青年人才引进交流对接平台。深化推进“双招双引”机制,以项目带动人才招引。到2027年,新招引大学生5000名以上,其中硕士150人以上、博士10人以上招引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3个以上。(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团区委,各街道〈乡镇〉)

12.加强产业专项人才引培。大力引育本土领军人才,重点抓好杰出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人文社科领军人才、名师、名医、名匠和青年拔尖人才重大人才工程。深化技能人才培育展翅行动精准瞄定区域特色、紧缺人才工种,着力构建产教训融合的高技能人才培育体系加快培养一批区域中坚产业各类人才,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短板补强焦特色产业发展,每年开展创新创业大赛、专业技能竞赛等活动,提升人才能力水平,全面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新动能。到2027年,新入选市重大人才工程5名以上,入选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3个以上,新培育区“特支计划”本土高层次人才10名;新增产教融合试点7家以上,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5400人次以上,新培育技能人才3600名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1500名以上。(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局、各街道〈乡镇〉

聚焦科技赋能共同富裕,推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13.深入实施“科技强农”行动。加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黄鱼田园综合体、海洋食品产业园、特色农业小镇、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深化科技特派员创新联盟工作机制,创新科技服务模式,为企业和渔农民提供精准科技服务,推进渔农业科技促共富。到2027年,创成省级农业科技园1家,培育农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各街道〈乡镇〉)

14.推进渔农业创新技术推广应用。做大做强苗种繁育自育能力,聚焦新品种引进培育、新技术示范推广,推动省“希望之光”组合式人才帮扶专家团队“两菜一鱼”全产业链发展模式技术支持,促进高产高效。探索声波养殖大黄鱼的新模式,推进现代渔业向深海养殖、装备式养殖转型。推进海洋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发挥省海洋水产养殖所的创新资源优势,推进国家种子资源库项目落地。依托省海洋水产养殖所的养殖技术,推进“中华鲟海水保种养殖”“大黄鱼原良种场建设”等一批与海洋产业结合度高的成果转化项目实施,争取国家、省、市级项目立项,区级科技经费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科技局、区科协、区海洋经济科技服务中心,各街道〈乡镇〉)

15.实施海洋“蓝碳”技术创新工程。发挥科技创新在“碳达峰”和“碳中和”中的战略支撑作用,争取洞头区纳入温州市红树林蓝碳示范区(核心区)建设,围绕“陆海统筹,蓝绿交融”实施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推进红树林生态系统修复,提升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以红树林碳汇为引领,同步推进柽柳、羊栖菜、紫菜、牡蛎等其他树贝藻类碳汇研究工作,量化和评估洞头碳汇能力,系统估算洞头蓝碳资源现状,挖掘海洋生态系统碳汇潜力,助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海洋经济科技服务中心)

(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构建创新驱动新生态

16.推进创新政策体系建设。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制定出台区级最优科技创新新政、人才新政等,完善研发后补助、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系列子政策,支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载体专业服务水平,支持顶尖人才和海内外人才项目孵化落地。持续运行惠企政策“直通车”,加强各项政策之间的衔接互联和协调配合,确保各项政策同向发力,切实将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细落实,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企业获得感。到2027年,区本级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区本级财政科技拨款占经常性支出达9.2%以上。(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17.构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在特色产业领域深度挖掘企业创新潜力,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意识,促进企业各项专利(特别是高价值发明专利)的拥有量,推进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全面提升标准化水平,鼓励企业为主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制造标准。到2027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件以上新增为主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制造标准12项以上。(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8.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完善科技创新基金体系,在区产业基金“1+1+N”的组织架构上,争取市科创基金支持,引进合作创投基金,探索设立区科创投资子基金,扶持创新创业,支持初创企业及创新型领军企业。推广应用技术产权证券,推行科创指数贷、科技保险等金融产品,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多渠道融资途径,通过科技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支持科技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等资本市场上市和挂牌交易。(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19.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近期: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探索科技企业“双倍增”“双迈进”长效培育机制,整合拓展孵化空间资源,持续完善科技企业孵化链条。优化科研项目形成机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赋予科研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开展科技特派员创新体制改革,建立科技型企业科创专家指导师制度,加大科技人员科技创业政策激励力度,促进优质创新资源和人才资源与企业产业对接,推动科技与产业的深度融合。中期:在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中,探索设立新型研发机构专项项目。构建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机制,强化科研项目绩效管理。优化科技创新公共服务,支持引育一批科技服务专业机构,鼓励科技服务机构引荐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落地洞头。(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科协)

20.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推进“科技创新精准服务”活动,精心组织办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全面激发全民的科技意识和创新意识。深化科技人才服务机制,加大对科技人才的关心关爱力度,每年召开科技人才座谈会、开展科技人才走访慰问、组织办好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等活动强化资源整合、工作融合、力量聚合,为科技人才提供多元化的创新服务,充分激发各类科技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齐心协力把科技创新工作不断推向前进。(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科协)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委科技强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专班运作,统筹完善协同推进、研判调度、督导服务、考核评价4大机制,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瓯洞联动机制,一体推进科技、人才、产业一体化发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宣传科技创新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科技创新意识,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激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依靠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对在科技创新中贡献突出的企业、企业家、科研人员给予褒扬激励。

(三)强化督考运用。围绕工作目标制定一表一清单一方案,滚动实施、迭代完善,建立“目标管理、责任捆绑、督查考核”机制,健全工作例会、定期通报等制度,推动重点任务与责任单位考绩挂钩,将科技进步争先创优成效纳入责任部门与街道乡镇述职内容。

 

附件1.洞头区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全面落实融入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2023-2027年重点指标分解表

      2.洞头区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科技进步监测指标任务分解表(2023-2027年)


附件1

洞头区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全面落实融入

“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2023-2027年重点指标分解表

 

序号

指标名称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责任单位

大洞头  (含海经区)

小洞头

大洞头(含海经区)

小洞头

大洞头(含海经区)

小洞头

大洞头(含海经区)

小洞头

大洞头(含海经区)

小洞头

1

ê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2.63(大)

2.83(大)

3.0(大)

3.2(大)

3.4(大)

科技局

2

全社会R&D经费支出(亿元)

3.6(大)

4.1(大)

4.8(大)

5.5(大)

6.3(大)

科技局

3

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7.88

5.88

8.0

6.35

8.2

6.5

8.4

6.6

8.6

6.7

区市场监管局

4

ê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人年)

157(大)

170(大)

183(大)

196(大)

209(大)

区科技局

5

ê每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家)

5

2

5

2

5

2

6

3

6

3

区科技局

6

ê每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家)

24

12

24

12

24

12

24

12

24

12

区科技局

7

ê规上工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2.55

1.8

2.8

2.3

3.3

2.8

3.7

3.3

4.1

3.8

区科技局

8

规上工业研发费用(亿元)

5.47

1.58

6.78

2.18

8.11

2.68

13.03

3.46

15.5

4.2

区科技局

9

ê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

52

47

56

52

61

57

65

62

70

70

区科技局

10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亿元)

17.6

7

18.6

7.6

19.8

8.2

21

8.8

22.2

9.5

区科技局

11

ê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速(%)

15

15

15

30

15

20

15

20

15

20

区科技局

12

ê年新增孵化器(众创空间)孵化场地面积(万平方米)

2

1

2

1

2

1

2

1

2

1

区科技局

累计新增孵化(众创空间)孵化场地面积(万平方米)

2

1

4

2

6

3

8

4

10

5

13

ê技术交易总额(亿元)

6

4

7.5

5

9

6

10.5

7

12

8

区科技局

14

累计有效发明专利拥有(件)

356

170

376

180

396

190

416

200

436

210

区市场监管局

注:带ê号指标为九大重点科技创新指标


附件2

洞头区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科技进步监测指标任务分解表(2023-2027年)

一级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6年度

2027年度

责任

单位

大洞头  (含海经区)

小洞头

大洞头   (含海经区)

小洞头

大洞头 (含海经区)

小洞头

大洞头 (含海经区)

小洞头

大洞头 (含海经区)

小洞头

科技

投入

1

全社会软投入相当于综合投资比重(%)

4

3.8

5

4.8

6

5.8

7.5

7.3

9

8.8

区发改局

2

人均科研机构仪器设备原值(万元/人年)

23(大)

25(大)

27(大)

29(大)

30(大)

区科技局

技术

创新

3

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设置率(%)

40

42

44

46

47

50

51

54

55

60

区科技局

4

规上工业企业R&D人员占企业就业人员的比重(%)

11.3(大)

11.7(大)

12(大)

12.3(大)

12.5(大)

区科技局

5

R&D活动规上工业企业数占企业比重(%)

65

78

68

81

70

84

75

87

80

90

区科技局

科技

产出

6

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15.5

16.3

16.5

17.3

17.5

18.3

18.5

19.3

20

21

区市场监管局

7

每千个国家标准中为主或参与制修订指数

0.55(大)

0.6(大)

0.65(大)

0.7(大)

0.75(大)

区市场监管局

8

规上工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43

20

45

22

47

24

49

26

50

28

区经信局

9

技术交易总额相当于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2.7

2.5

3.6

3

4.5

3.4

5.4

3.6

6

3.7

区科技局

10

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人)

19(大)

20(大)

21(大)

23(大)

25(大)

区发改局

11

科技服务业营业收入占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比重(%)

11(大)

16(大)

21(大)

26(大)

31(大)

区科技局

区发改局

转型

升级

12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5.2

2.8

5.4

2.9

5.6

3.0

5.8

3.2

6

3.5

区经信局

13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9

5

10.5

6.5

12

8

13.5

9.5

15

11

区发改局

区经信局

14

环境质量综合评分

6(大)

6(大)

6(大)

6(大)

6(大)

生态环境分局

创新

环境

15

人均科普活动经费(元/人)

3.0(小)

3.1(小)

3.2(小)

3.3(小)

3.4(小)

区财政局

区科协

16

本级财政科技拨款占本级财政经常性支出比重(%)

9.0

8.5

9.1

8.7

9.2

8.9

9.3

9.1

9.4

9.2

区财政局

17

企业所得税优惠额相当于企业应纳所得税额比重(%)

32(小)

35(小)

37(小)

40(小)

42(小)

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