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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人力社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全面加强“法治人社”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区人力社保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一是坚持以上率下,扛起法治责任。主要领导坚决扛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对法治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落实法治建设任务。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统筹制定普法宣传计划。制定全局培训方案,有计划、有侧重地加强法律法规培训。
(二)深化营商环境建设,狠抓制度落实。一是严格依法审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办事规程,公开办事指南,优化审批环节,窗口审批速度大幅提高。本年度共收到行政许可申请28件,涉及劳务派遣经营、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其中许可18件,依法不予许可1件。二是持续深化“跑改”。全面推进告知承诺制,建立告知承诺负面清单和适用清单,持续开展“承诺即拿证”、“承诺即换证”的“极简审批”;深入推进“政务2.0”改革工作,人社系统政务事项“应进必进”,依托掌上办、网上办、自助办等全力推进“快办行动”,事项“最多跑一次”实现率达100%,全年“全网一网通办率”达99.37%。全面实行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全年共纳入4家企业39个岗位。三是全面实施“双随机”抽查监管制度。及时更新全省统一双随机系统的“两单一库”名单,根据年度计划开展“双随机”抽查监管活动,并将结果予以公布,促使执法监管公开透明。全年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5次,国库、省库事项认领率、监管覆盖率均为100%。
(三)坚持严格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一是积极稳定劳动关系。立案58件,调撤率87.7%,结案率98.3%;继续巩固洞头区“无欠薪”创建成果,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引导用人单位主动规范用工行为,同时加强投诉举报管理,认真落实首问负责、责任追究、承诺服务、办事公开、意见反馈等效能建设,做到依法受理,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依法查处;按照工伤预防‘三色’管理,有效降低事故率,2023年度依法高效办理工伤认定案件120件。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建立了由人社法制机构、外聘律师、人社系统法律专业人员组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顾问团队。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审查、国有资产处置等事宜均征求法律顾问意见,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切实履行法定公开义务。及时完善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本单位权责清单,同步开设信用信息公示专题专栏,专门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等社会信用信息事项。
(四)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积极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参与户外政策咨询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利用微信新媒体进行宣传等形式,进一步发挥惠企惠民政策的落地效应,使人社政策更加“接地气”,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落实。二是通过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考试等形式,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法治思维。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行政执法培训,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提高我局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目前系统内实际从事执法岗位的编制23个,行政执法证持证数23个,持证率为100%。三是开设“开工第一课”。结合日常工作,围绕“劳动合同签订”“劳动仲裁申请流程”“技能培训提升”“欠薪维权”等企业员工关心的问题开展解答,并以视频播放形式让员工受到更形象、更直观的教育,切实增强“开工第一课”学习效果。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想的认识不足。部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过程中,部分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不足,执法程序中还存在瑕疵,需要进一步改进。
(二)普法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普法宣传形式单一,不够深入,普法效果与预期存在差距。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带头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完善我局法治建设相关制度,研究解决我局法治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
(二)紧抓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学法带头作用。根据政策环境变化和专项行动的开展,在局机关内组织学法行动,结合实际工作学习业务相关的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与局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新变化。同时,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局党组(中心组)年度工作计划,自上而下紧抓落实。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落实“互联网+监管”的使用机制;依法处理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完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行政工作中全面统领作用。坚持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和普法整体推进。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确保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拟制中的法制审核,并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事务中发挥作用。全面总结最多跑一次、“放管服”改革工作中的经验,强化全流程的法治统领,确保依法行政。
(二)加强法治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基层党支部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工作应用带头践行。突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及人力社保领域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专题活动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等人社法律法规学习,带头宣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劳动关系和谐方面的新政策新精神。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要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统筹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