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0 15:12:1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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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008003006082/2024-00219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 01- 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洞头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公开着力提升市场监管部门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不断深化主动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件。及时更新维护信息公开指南、组织结构信息等内容,做好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许可登记情况定期公开,依法依规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82条。常态化抓好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及抽检结果公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2023年办新闻发布会1场,发布“红黑榜”4期本年办理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流程加强“谁发布,谁审查”和“事前审查”力度,实行信息提供部门自审、信息发布部门审查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三审”,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信息审核全面准确,确保信息发布安全。

(四)平台建设方面。常态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集约化平台栏目更新、维护等工作,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水平,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年报、消费提示等社会关注热点及群众需求重点信息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方面。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政务公开相关业务知识纳入“周一夜学”、干部轮训课程,加强干部学习培训,促进系统干部政务公开能力、敏感意识和规范意识不断提升。结合省市区检查结果,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自纠,切实增强公开实效。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4

行政强制

4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洞头区市场监管局规范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意见征集形式不够丰富多样;二是个别栏目更新内容不够全面;三是市场监管机关内部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仍需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改进措施如下:一是探索新机制,提升政策解读针对性、有效性。注重解读形式的多样性,通过政策图解、问答、线下宣讲等多种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策内容,确保群众“听得懂”。二是拓宽新渠道,提升决策意见征集的广泛性。通过座谈讨论、咨询协商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三是完善新内容,提升重点栏目内容的丰富性。进一步整合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推出相关专题,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建强新队伍,提升局机关内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选优配齐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学习力度,强化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消费纠纷化解处理结果公开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处置投诉举报1425件,其中消费投诉1082件,举报34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30.41万元,累计发布消费警示5期。

以上为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3487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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