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0 17:43:4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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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008003006005/2024-00227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4- 01- 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温州市洞头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11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共主动公开信息63条,其中政策文件8条,重大决策8条,人事信息1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17条。全年没有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全年累计办理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件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符合公开条件的信息,设置专人在网站上发布。二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及时在局网站更新、完善、公开单位工作职责、机构设置、主要领导信息、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收费目录清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财政资金信息等。 三是强化工作指导监督。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创新解读形式,做到“三同步”,通过文字或图片等形式及时准确将政策内容传递给群众。

(四)平台建设方面。

用好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网站,坚持正向引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围绕事关大局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要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把群众特别关心关注的事,把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纳入政务公开的范畴,并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发展,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职能职责,明确办公室等相关科室人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政务工作公开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科技局2022年成立,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项工作重要性认识够到位;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三是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数量不多2024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意识,规范公开程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二是加强相关工人员对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文件的深度学习,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突出重点,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序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洞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等均在已在上述内容中报告,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为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洞头区科学技术局单位联系(电话:0577-6348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