霓屿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2 15:05:5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60/2023-56282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霓屿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4- 01- 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霓屿街道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主动公开街道工作信息。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街道主要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对外窗口等三公开信息及其他政务信息共计29条,本年度累计办理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1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单位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件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为进一步加强对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明确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及能力,优化完善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严格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四)平台建设方面。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严格做到及时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并及时作出说明。为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全面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街道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街道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关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街道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来看,霓屿街道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信息上传不及时、不完整。二是部分站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思想上认识不到位,工作主动性、执行力不足。三是部分站所对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分工不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能力不足, 相关信息未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标准进行规范。究其原因,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工作标准不高。

为此,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以“党建”为统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考核机制,由党政办牵头,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审核公开内容、纠正公开信息,并严格纳入年底考核。二是丰富政务公开培训内容,及时深化寿光市政务公开培训精神,切实提升政务公开队伍全员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完善激励机制,通过街道考核加分措施提升各口、各站所参与信息公开的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洞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等均在已在上述内容中报告,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为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霓屿街道联系(电话:0577-6342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