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风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温州市洞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洞政发〔2019〕23号)的要求,我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2023年10月13日-10月22日在洞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