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 重大决策 | 重大行政决策 |
为科学合理确定2024年度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度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建议事项。
一、征集范围: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1.全区市场监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和重大措施;
2.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重要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意见;
3.涉及环保、节能、食品安全等重要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废止;
4.编制和较大调整财政预算,使用重大财政资金,筹建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处置重大国有资产;
5.需要区市场监管局决定的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下列事项不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1.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本单位无权决策的事项。
2.法律、行政法规对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重大决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以及机关内部人事、财务、后勤等管理事项。
二、征集时间
2024年1月26日-2月5日
三、反馈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建议项目,可填写《2024年度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于2月5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发送至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7-63361676
地址: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邮箱:dtsj@dtscjgj.cn
附件:2024年度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