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叶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26 16:25:2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8/2024-56409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 01- 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各科室、各司法所,各法律服务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叶珺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潘佩佩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科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科科长职务;

蔡晓琼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北岙司法所所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科长职务;

张环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灵昆司法所所长;

周伟俊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大门司法所所长;

卓桂林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霓屿司法所所长;

庄倩倩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法治工作服务中心(区合法性审查中心)主任;

李艳艳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根据洞委办发〔2017〕27号文件规定,以上人员的任职实行聘任制,聘期两年。 

免去张志胜同志的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北岙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黄伟伟同志的温州市洞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党组

2023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