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重视社工人才培育的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4-01-08 16:52:4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7/2023-59701
  • 组配分类:
  • 答复情况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12提案答复函

 

林加帅、陈素芳等委员

您在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重视社工人才培育的提案》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文件,围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着力抓好社会工作知识普及、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专业服务惠及民生等项工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截至目前,全区共有持证社工438人,其中中级80人、初级358人,社工机构13家。

一、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工作资源的建议。近年来,我局积极联合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部门组织发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村社网格员、调解员等一线工作人员考取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同时,依托国家级社会工作考试考前培训,为报考人员及持证社工开展为期一个月10-12节课不等线上授课,推动社工人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同时借助浙江省社会工作系统对社会工作人才进行登记确保掌握每个持证人员的信息。今年,我局联合财政局出台《温州市洞头区社会组织评估奖励办法》,对首次被评定为3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分别给予6000-20000万元不等的奖励对于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工作服务,我们也在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集中采购方式,由财政部门统一归集、统一发布、统一采购,统一评估,通过资金整合、资源共用、成果共享,实现政府资金产出最大化,有效拓展社工机构生存空间。

二、关于加强社会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建议。针对社会工作者的薪酬待遇目前,国家未制定实施对社工专业的薪酬指导价位表,对于体制内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待遇与其聘任的相关专业技术岗位相关,严格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将其聘用到相应岗位,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取得国家级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按编外用工薪酬规定给予享受相关待遇。针对专职社区工作者薪资待遇,目前我区已执行三岗十八级,同时在考试招录中针对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予以3-7分不等的笔试加分,推动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规范化。今年,把社工人才纳入我区《关于加快人才发展集聚助推建设共同富裕海上花园的16条意见》,进一步加快社工人才队伍发展,切实体现社工人才政策待遇

三、关于开发社会工作岗位的建议。近年来,我局积极争取各街道(乡镇)、部门的支持,大力开发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截至目前,累计在各街道(乡镇)、教育、卫生等部门开发社会工作岗位115个,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制度体系完善。

四、关于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的建议。为营造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丰富社区居民生活,我区已连续多年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社工主题宣传活动,切实扩大社会工作的影响力。今年,通过开展“我为海上花园添风采”优秀公益项目展播,社工知识网络竞答等活动载体,同时,启用洞头区社会组织中心公众号,每天发布不低于2篇的频率宣传全区社会组织活动动态,形成了社会工作的良好氛围。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阵地,灵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方位宣传。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居家养老入户服务、安全知识普及等专题活动,创新宣传手段,利用led电子屏、音响播放、公交视频向居民传递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关于高级社工人才培养的建议。近年来,我区针对社工考试通过的奖励办法,对考取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500元/人,考取社会工作师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元/人,助理社会工作师考取社会工作师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500元/人,今年首次将考取国家级社会工作师补助纳入奖励范畴中,明确了社会工作师考取国家级社会工作师给予一次性补助1500元/人。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意见中重点培养3-5名社会工作师的事项,筛选实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中级社工师进行重点培养,对洞头社会组织开展持续督导,有效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最后,感谢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对我区社工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期待您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

2023年6月25日

 

 

(联系人:周世盼,联系电话:0577-59386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