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9 09:12:0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113303220025292238/2024-00177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 01- 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温州市洞头区统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8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1条,计划总结信息1条,信息公开年报信息1条,统计信息13条,财政信息2条。2023年度本单位无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内容产生。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区统计局办理人大建议0件,办理政协提案0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度无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职能职责,加强“谁发布,谁审查”和“事前审查”力度,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在互联网网站发布的现象发生,信息管理工作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照上级要求在洞头区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配齐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平台中本单位账号的维护及发布操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强化指导,明确责任,确定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每年按照要求选派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较好,但也存在一些短板。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开信息内容丰富性需拓展;二是信息数据提供的及时性待加强;三是政策解读、宣讲的方式和覆盖面仍不够广。

(二)整改措施。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增强统计服务能力,为洞头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统计信息服务。二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发挥政府新媒体的作用,注重信息公开及时性 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切实为公众提供快高效优质统计服务。三是完善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统计工作发展趋势,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全年共计发布财政预决算和资金使用情况2条

)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本年度区统计局无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以上为温州市洞头区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洞头区统计局联系(电话:0577-6336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