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优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4-10-12 16:48:20 浏览次数: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洞头分局 字体:[ ]
  • 索引号:
  • 11330322MB1510264M/2024-61417
  • 组配分类:
  • 答复情况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陈坤荣代表:

你在区十五届人大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优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提高医保资金政策扶持的力度2024年度城乡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740元,其中个人缴纳580元 ,区财政补助1160元,已连续三年保持不变。2024年,洞头区与市区同步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城乡参保群体提质扩面试点工作,城乡医保长护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区财政补助60元,与城乡基本医保同征同缴。城乡医保和长护险个人缴费部分合计610元,财政补助1220元。城乡医保与长护险参保缴费,财政补助均不少于2/3,在个人缴费标准的提高的同时,财政补助力度也在逐年加大。对于特困、低保、低边等困难群众,均给予资助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财政予以全额补助。每年城乡医保财政补助经费列入预算编制。

二是关于进一步完善用药目录和诊疗目录医保药品和诊疗目录由省医保局统一确定。您的建议,我们会积极向上反映。对于区域药品供给不足,我局采取了第三方配送和飞药系统,作为基层基本药物补充,可直接送药上门。另外,针对高血压、糖尿病两慢病群体,我区在实施高血压、糖尿病两慢病试点改革过程中,动态调整全额保障药品目录,有利于诊疗中用药需求。

三是关于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我局严把医疗费用审核关,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合理用药,合规治疗,加强医疗机构督查,并在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给予指导改正或限期整改,确保结算基金安全。

四是关于公开、透明医保资金使用情况2019年以来,我局已每年定期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统计数据模块下公开全区医保基金的收支情况,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做好医保资金的使用情况的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最后,感谢你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洞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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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叶建宝,联系电话:057763486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