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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开展2024年省级“无废细胞”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温美丽办发〔2024〕5号)要求,经启动创建、申报申请、评估审核等相关程序,我区4大类11个“无废细胞”顺利通过评审验收。现予以公示:
一、无废饭店
温州市万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温州洞头南洋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泽野星空营地
二、无废企业集团
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三、无废加油站
温州市洞头辉通新能源有限公司状元岙综合供能服务站、温州市洞头新城加油站有限公司
四、无废工地
洞头海洋食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园区配套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浙江臻宸建设有限公司)、北岙学前教育(托育)建设工程(浙江鸿创建设有限公司)、洞头区大门镇B-24地块项目(浙江杰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洞头大小门临港石化产业区综合配套提升工程-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工程(德润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港状元岙港区二期工程5号、6号泊位后方道路堆场及附属设施工程(第06标段)(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29日起到2024年11月4日止。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实事求是地向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联系电话:0577-63479616
联系地址:洞头区北岙街道海兴路130号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412室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
2024年10月29日
关于洞头区2024年度“无废细胞”拟命名名单的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