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街道乡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31 10:35:1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9/2024-61528
  • 文号:
  • 洞财预执〔2024〕153号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国资办)
  • 成文日期:
  • 2024-10-24
  • 有效性:
  • 有效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含灵昆街道和昆鹏街道):

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我区街道乡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根据省厅《关于落实财政部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助推基层治理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浙财函〔2024〕148号)文件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关于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有关精神,单独制定乡镇街道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制定《洞头区乡镇街道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度)》,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洞头区街道乡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度).doc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