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灵昆街道卫生人才发展的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4-11-12 20:43:22 浏览次数: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17/2024-61623
  • 组配分类:
  • 答复情况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张洪星代表:

您在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灵昆街道卫生人才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们非常感谢您对灵昆街道卫生人才发展的重视。

2023年3月,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快人才发展集聚 助推建设共同富裕海上花园的16条意见》(洞委人〔2023〕1号);2023年12月,区人才办、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温州市洞头区卫健人才“强卫计划”实施细则》(洞委人办〔2023〕2号),明确了高层次人才、医学高校应届毕业生、相关骨干人才重点学科、科研项目负责人(团队)等人才奖励标准及方式,适用范围为洞头区公立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奖励标准及方式,2024年5月兑现了第一批的人才奖励经费,其中包含灵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万元(陈善隆评选为洞头区名中医)。

因正高职称属E类人才,灵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认定向海经区组织宣传部申请,建议海经区财政局在海经区组织宣传部认定E类人才后,可参照洞头区人才奖励政策予以发放。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实际、因地制宜,进一步推进卫健人才工作拉长补短,从政策覆盖面、人才梯队建设、人才激励等方面优化完善人才政策。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郭建国;联系电话:0577—56728905。



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