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霓屿同兴村建设渔具房、晒网场的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4-11-12 20:50:44 浏览次数: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14/2024-61625
  • 组配分类:
  • 答复情况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陈爱国代表:

您在区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霓屿同兴村建设渔具房、晒网场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研究,综合资规部门、霓屿街道意见,现提出如下答复:

一是实地深入调研。我局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督查工作,多次赴实地探勘了解,同兴村因渔民生产需要、空间不足等原因,导致渔网具乱堆放问题突出,再加上s211及甬莞高速政策处理问题,村民对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提升工作配合度不高。因此,渔具房建设相当有必要,既是提升村内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也是提高村民满意度和配合度的重要举措。

二是积极沟通对接。我局积极对接霓屿街道,督促霓屿街道围绕同兴村渔具房建设谋划项目,目前已形成项目内容,计划投资130万元,在岙堆场内侧建设渔具房,结合周边围墙和环境,注重整体美观性提升。我局同步对接区自规部门,区资规部门已将有关图斑发我局了解,明确可建区域。下步,我局将同区资规部门、霓屿街道赴实地踩点,对项目谋划点位进行现场核查。

三是争取资金渠道。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点亮繁星计划行动工作安排,重点打造6个和美乡村示范村和25个提标村,资金从和美乡村专项债列支,同兴村已列入25个提标村中并发文公布。目前,我局正在积极申报和美乡村专项债,待审批通过后将对同兴村渔具房项目予以支持。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理解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郭子扬   联系电话:0577-59386708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