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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爱国代表:
您在区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霓屿同兴村建设渔具房、晒网场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研究,综合资规部门、霓屿街道意见,现提出如下答复:
一是实地深入调研。我局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督查工作,多次赴实地探勘了解,同兴村因渔民生产需要、空间不足等原因,导致渔网具乱堆放问题突出,再加上s211及甬莞高速政策处理问题,村民对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提升工作配合度不高。因此,渔具房建设相当有必要,既是提升村内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也是提高村民满意度和配合度的重要举措。
二是积极沟通对接。我局积极对接霓屿街道,督促霓屿街道围绕同兴村渔具房建设谋划项目,目前已形成项目内容,计划投资130万元,在岙堆场内侧建设渔具房,结合周边围墙和环境,注重整体美观性提升。我局同步对接区自规部门,区资规部门已将有关图斑发我局了解,明确可建区域。下步,我局将同区资规部门、霓屿街道赴实地踩点,对项目谋划点位进行现场核查。
三是争取资金渠道。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点亮繁星计划行动工作安排,重点打造6个和美乡村示范村和25个提标村,资金从和美乡村专项债列支,同兴村已列入25个提标村中并发文公布。目前,我局正在积极申报和美乡村专项债,待审批通过后将对同兴村渔具房项目予以支持。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理解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郭子扬 联系电话:0577-59386708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