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霓屿新区加快推进燃气管道建设的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4-11-12 21:05:01 浏览次数: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84/2024-61628
  • 组配分类:
  • 答复情况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黄晓丽代表:

您在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霓屿新区加快推进燃气管道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公用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高度概括了我区公用事业工作存在的问题,准确地分析出原因并提出了十分中肯的建议,也与我区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相契合。

根据燃气特许经营权授予情况,霓屿街道管道燃气经营权由市公用集团下属温州燃气集团负责运营。自布袋岙启动新区建设以来,该公司同步启动燃气市政管网建设,目前布袋岙新区燃气管网已覆盖霓屿义校、卫生服务中心、农贸市场、养老服务中心等周边地区。此外,按照新区建设规划情况,建成一座天然气瓶组间,基本满足集中小区居民客户、福利院及学校用气需求。今年年初,对霓屿义校食堂、霓风苑小区进行管道天然气点火开通,进一步提升了辖区用户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另外,针对海洋食品产业园企业用气需求,温燃集团已会同园区企业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瓶组间选址、设计、施工,下一步将尽快完成验收投用,解决园区用气问题。

针对您反映的瓯江口至霓屿的燃气管未贯通问题,前期我局也多次向上对接,呼吁尽快启动瓯江口至洞头主城区的天然气输送管道项目前期研究,适时启动项目建设。但市公用集团初步研究瓯江口至洞头主城区的天然气输送管道项目,作为城镇燃气管道,跨海审批建设周期长、总体投资高、建设运行安全风险大,当前不适宜启动,当前采取非管输天然气供应方式符合用气现状,后续我局将督促燃气公司根据用气规模,加快气化站布局,提高辖区用气保障。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郑维建,联系电话:0577-56728776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