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4-11-12 21:23:55 浏览次数: 来源:生态环境洞头分局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19/2024-61632
  • 组配分类:
  • 答复情况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洞头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吴金寿代表:

感谢你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关心,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建议》,我们会持续关注推动,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秸秆禁烧宣传方面

我区高度重视秸秆禁烧管控工作,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宣传。自秸秆禁烧专项行动以来,共开展广播宣传500余次、发放秸秆禁烧倡议书8000余份,通过洞头新闻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信息报道20余篇;组织干部群众参与田间地头、入户宣传5000余人次、制作宣传折页3万余份,制作宣传横幅60余条,签订禁烧承诺书1000余份。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宣传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宣秸秆禁烧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多方位宣传,确保禁烧工作确实传达到各个村居农户。二是要求乡镇街道召开各村村民大会,并结合实际逐步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村规民约,作为年度村级分红、村级福利的依据。

二、关于秸秆禁烧管控方面

目前,我区秸秆禁烧监管共设160个网格,8个高空瞭望点,网格监管人员109人,监管网格已基本覆盖全区农耕地。专项行动以来,我区已累计开展巡查2350次,发现、处置火点问题42个,开展行政处罚4件,警示教育3个。区级层面配备有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农业农村三个督导组巡查督导队伍,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秸秆禁烧情况等进行督查。区纪委也开展了镇街两级专项督查。共约谈5人,责令书面检查1人,通报1人。通过以上管控工作,已从总体上遏制了秸秆焚烧的高发态势。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结合各乡镇工作实际,让护林员参与秸秆禁烧巡查,并给与村级护林员提供一定的经费保障。二是持续抓好秸秆禁烧“1530”闭环处置机制落实,坚决“发生一起、处置一起、警示一片”。三是加强考核通报。由区大气办每季度通报各乡镇街道火点发生率和闭环处置率,对于整改不力的街道及时进行约谈追责。

三、关于秸秆综合利用方面

目前我区已建成白迭、后寮秸秆粉碎处置中心各1个。镇街层面也在前期开展了一系列秸秆以物换物行动,包括以化肥、洗衣液等小礼品换秸秆等方式,区农业农村局已起草编制了《关于高质量推进农排物综合利用作方案》,计划在大门镇建设乡镇级秸秆收储利用中心1个。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综合利用处置水平:一是继续推进村级收储网点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村居积极培育以企业为主体的收储服务组织开展市场化运作。二是继续推广秸秆以物换物行动。三是加快推进秸秆还田技术的推广,更新应用一批适用于主要农作物的高效收割和秸秆收集打捆,提高秸秆的清运和还田率。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继续关心支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

2024年6月19日

(联系人:杨海潮,联系电话:0577-6348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