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 | 招聘考录 |
根据《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拟聘用下列1名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职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历/学位 |
1 | 温州市洞头国有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管理、项目前期(0303) | 姚之恒 | 男 | 2000.08 | 温州理工学院 | 建筑学 | 本科/学士 |
1.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18日起到2024年11月24日止,共7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77-63483414;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3361022。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