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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小型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2024年 12 月 10 日洞头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前期科办公室进行组织召开洞头区海霞中学二期燃气管道工程结算审核选定会议,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一、选定单位: 浙江新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发包金额: 参照库审计收费标准执行。
三、公示期限:自 2024年12月 11 日始1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均可通过来函、来访的形式,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前期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附联系电话方式。
五、投诉受理部门: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前期科(联系电话:0577-56727387)
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 12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