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
我单位承担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般信访件(信访件编号D3ZJ202405230042),目前已完成整改,现根据《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76号)中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序号 | 属地 | 编号 | 信访问题 | 整改任务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效果 | 责任单位 |
1 | 洞头区 | D3ZJ202405230042 | 温州市洞头区双垅村办公大楼北面存在挖山毁林开地行为,面积大概几百平米。 | 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 针对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 目前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并恢复林地条件。 | 温州市洞头北岙街道办事处 |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9日,共9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0577-63482960
联系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霞晖大道335号
温州市洞头北岙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