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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碎春代表:
你在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政府加大社区(老年)教育专项经费投入的议案》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开展老年教育是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是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老年人口规模逐渐扩增,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重。针对您所提的建议,教育局今后将继续跟进与加强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健全管理机制。发挥教育局行政主管和社区学院业务引领的优势,每学期督促各街镇社区(老年)学校认真执行《关于调整洞头区街道(乡镇)社区学校办公场所及相关人员职务的通知》《关于加快发展洞头区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洞头区街道(乡镇)社区教育工作考核方案》等新文件要求。加大与区委老干部局、区府办、区民政局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优化调整社区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联络员联系制度,定期召开部门工作联席会和业务培训会,坚持上下联动,扎实推动社区教育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探索形成“政府主导、教育牵头、部门配合、面向基层、按需施教”的管理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参照省现代化社区学校等相关标准,探索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将社区(老年)教育经费列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且及时拨付到位。督促各街镇统筹安排社区(老年)教育年度实施活动经费,且规范使用管理。同时,进一步拓宽各街镇教育实施经费筹措渠道,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机制。
三是组建师资团队。由教育局和社区学院牵头,开展社区教育师资招募活动,鼓励中小学、幼儿园、退休人员、技能人才参与“寻找社区好老师”遴选评比。全区组建社区(老年)教育师资库、征集各类社区教育数字课程资源,并组织开展专兼职教师和志愿者工作业务能力培训,逐步组建一支符合社区(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素质良好的教师队伍与志愿者队伍。
四是组织广泛宣传。针对社区教育中居民学习不积极,活动参与率不高的现状,继续发动各街镇社区(老年)学校广泛开展“让学习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的全民阅读月、终身学习周系列活动宣传,让“人人皆学、时时可学、处处能学”的终身学习理念根植学习型街镇、学习型村社或学习型社团创建活动中。教育局和社区学院推广浙学通、云上老年大学、学分银行等数字化应用平台,运营好浙江开放大学洞头学院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推送新闻简讯、实践经验等文章,定期展示社区好老师故事、学校终身学习品牌等,为我区学习型社会创建营造良好氛围。
最后,感谢你对洞头教育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陈松财,联系电话:0577-6336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