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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公示公告

关于《温州市洞头区大门片区小门产业单元D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09 12:39:2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根据区政府工作要求,大门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温州市洞头区大门片区小门产业单元D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该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位于《温州市规划管理单元划分(修订)》中的洞头区大门片区小门产业单元D街坊。规划范围南至东屿路,北至海域,西至环岛路,东至山体,规划范围面积约为55.27公顷。

二、用地性质和用地界线修改

本次规划用地性质按《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设置。根据防洪论证报告以及海岛岸线,本次规划初步对B-16地块用地边界进行优化,新增B-17和B-18地块,修改后的B-16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为三类工业用地(100103)完全兼容港口码头用地(1204),B-17和B-18地块为防护绿地(1402);基于建议道路调整,对C-06地块用地边界进行调整,调整后为C-06a地块,新增C-06b和C-06c地块,C-06a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为三类工业用地(100103)完全兼容港口码头用地(1204),C-06b和C-06c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1402)。

三、地块指标修改

规划修改后,将B-13b、B-16、C-06a地块绿地率从20%调整为10-20%,将B-13b、B-16、C-06a地块建筑高度从40米调整为24米。已批地块指标按照规划条件执行。其他地块指标保持不变。

四、公共配套设施修改

规划修改后,B-16地块的避灾场地调整至B-14地块,将B-13b地块的公厕调整至C-06c地块。其他配套设施保持不变。

五、绿线修改

根据防洪控制线和道路调整,对绿地边界和面积进行调整。规划修改后,范围内绿线面积增加0.75公顷

六、道路交通修改

根据防洪要求以及海岛修测岸线,对规划路线位进行调整,道路宽度从12米调整为7米。根据实施诉求,对建议道路道路线型、竖向等进行优化调整。各地块停车配建按照《温州市区建筑工程停车配建标准》(温资规发〔2024〕22号)的要求进行配置,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 1021-2023)执行。

七、其他 

本次参照防洪论证报告初步确定B-16地块用地界线、建筑后退线,最终以水利主管部门确认为准。规划范围内地块实施前应满足防洪(潮)排涝、交通安全、地质灾害、风暴潮灾害、生态环境保护、安全评估、社会风险评估等相关要求,对海岸线的利用需符合《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

现予以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意见。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月8日。在公示期内如有任何意见,请携带有效证件并书面反馈至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和欣家园9幢       

联系电话:0577-63458205

附件:图件.docx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