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合理确定2024年度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东屏街道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3日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度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截至2024年2月23日,东屏街道未收到相关意见, 特此公示。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