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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文件
洞应急〔2024〕 3 号
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公布《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洞应急〔2021〕22号)等相关规定,编制《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 、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本目录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工作进展的情况,及时予以修订完善。
三、决策目录施行动态管理,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当按照《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的规定进行调整。
附件: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29日
附件
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重大行政决策主体 | 承办部门 | 法律政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是否履行公众参与 | 是否履行听证程序 | 是否履行专家论证 | 是否履行风险评估 | 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 |
1 | 关于洞头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 | 区应急管理局 | 行政审批科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 4128-2019) | 2024年6月底前 | 是 | 否 | 否 | 是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