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洞头分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9 16:17:0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11330322MB1510264M/2024-56621
  • 组配分类:
  • 重大行政决策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洞头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洞头分局文件

洞医保20244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洞头分局

关于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第713号令)、《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等规定,在公众意见征集和各科室上报的基础上编制了《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洞头分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党委会议审议。

二、决策目录施行动态管理,根据2024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附件: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洞头分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洞头分局

2024229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洞头分局办公室             2024229日印发


附件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重大行政决策主体

承办科室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是否履行公众参与

是否履行听证程序

是否履行专家论证

是否履行风险评估

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

1

洞头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实行按人头定额结算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洞头分局

综合业务科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2.《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08号);

3.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完善城乡居民慢性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浙医保办联发〔20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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