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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2024年度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予以公布。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3日
洞农发〔2024〕7号 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