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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审批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9〕28 号)和《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现对拟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拟设医疗机构名称:温州市洞头区第一中学医务室
拟设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朱德利(林雪君)
拟设医疗机构类别:医务室
拟设医疗机构选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打水鞍路9、11、13号
拟设医疗机构性质:非营利性
拟设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张(0张)
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内部
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
机构执业登记许可前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与宣传科;
联系电话:0577-56728859;
联系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县前路52-6号。
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