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项目交易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3-22 15:12:21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1/2024-59860
  • 发布机构:
  • 洞头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3-22

一、制定背景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小额工程交易行为,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强化小额工程标后履约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区小额工程全过程服务管理。

二、参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等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文稿共包括交易范围、职责设置、交易方式、交易流程、交易规则、监督管理、投诉处理、其他等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交易范围:明确工程类施工400万、货物200万、服务100万以下的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参照本文件组织交易。

第二部分职责设置:明确小额工程交易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制,建设单位对交易全过程负总责。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协助指导工作。

第三部分交易方式:明确小额工程交易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6种方式。2万-30万元内的涉批中介服务均应进入“网上中介超市”选取。

第四部分交易流程:整个交易流程由前期准备、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开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签订合同、档案管理7部分组成。

第五部分交易规则:明确了提升交易效能、严格文稿编制、优化交易服务三方面的交易规则。

第六部分监督管理:明确了建设单位、招标代理单位、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事项及职责。

第七部分投诉处理:明确由建设单位负责受理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

第八部分其他:明确本文件的施行时间,并对有关小额工程交易管理的文件进行废止。

四、关键词解释

财政性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涉批中介服务:各级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解读人:郑锋利(常务副区长)

联系电话:0577--63383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