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认领无主船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5 18:33:2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14/2024-59879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25
  • 有效性:
  • 有效

根据“三无船舶大起底大整治”文件要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3月25日在洞头东沙渔港查扣1艘涉渔三无船舶(编号:北岙三无2024-010)。因现场无人认领,要求该船船舶所有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洞头区农业农村局(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通港路2号301室,联系电话:0577-59386729)认领,并提供上述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等船舶相关证书接受调查。逾期不来认领的,上述船舶将以无主船舶处置。

(附件:无主船舶照片)

特此公告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5日


无主船舶照片

1、编号:北岙三无2024-010,该船铝合金结构,总长2.9米,船宽1.4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