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5 15:18:4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10/2024-59871
  • 组配分类:
  • 重大行政决策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科室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科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增减或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温州市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doc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3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