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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温州市洞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洞政发〔2019〕23号)等文件要求,在各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经区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编制《温州市洞头区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洞政办发〔2024〕7号关于公布温州市洞头区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